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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電池綠色新政,新電池法2022年上路


全球鋰電池市場預計將於2030年大幅成長至約2,722 GWh,為2022年需求量的6倍,考量近年電動車產業蓬勃發展,預期未來十年將衍生大量的汰役電池,各國終須正視電池回收及環保永續等議題。歐盟現已制定一連串《歐洲綠色協議》和《循環經濟行動方案》等電池相關政策,2020年底,歐盟宣布《電池法》草案,並於2022年1月1日生效。


《電池法》將取代效期2006年至2023年7月的《電池指令》,兩部規範皆旨在保護環境,降低電池、蓄電池及廢舊電池所造成的負面影響。在原先《電池指令》中,主要規範使用過後的回收事項,不含生產和使用階段,涵蓋範圍為可攜式電池、工業電池、汽車電池及蓄電池,並禁止於歐盟市場出售含有超過0.0005%汞的所有電池或蓄電池。此外,《電池指令》由歐盟各成員國主管機關執行,因此成員國間的標準略有不同。


相較於《電池指令》,《電池法》則為歐盟成員國須一致依循的「法規」,期望確保整體歐盟市場電池價值鏈的可持續性、安全。從過去僅規範回收階段,擴大至上游電池材料的生產加工、電池使用,再到退役及報廢的回收利用,涵蓋整個生命週期。而電池規範種類調整為可攜式電池、工業電池、汽車電池以及電動汽車電池,將電動汽車電池從工業電池中獨立出來。

針對電動汽車電池和工業電池,《電池法》規範電池產品須揭露碳足跡資訊,再對各類型電池的應用情境安全分級,設定強制性最低限值,此規定預計於2024年7月上路。

針對電動汽車電池和工業電池,《電池法》規範電池產品須揭露碳足跡資訊,再對各類型電池的應用情境安全分級,設定強制性最低限值,此規定預計於2024年7月上路。此外,2026年1月需建立通用的電池訊息的電子交換系統,該系統將包含開放供第三方使用的電動汽車電池和工業電池的資訊,但會因應不同身分,如一般民眾、經認證的廠商、政府監管部門等,擁有不同的權限查看對應訊息。


關於製造階段,《電池法》除了延續警報系統和醫療設備,有害物質汞不得超過0.0005%和鎘不得超過0.002%的限制,另外也新增規範於2027年1月起至2030年前,含有鈷、鉛、鋰或鎳的工業電池、汽車電池和電動汽車電池,各種活性材料皆需含有最低再生材料,如鉛須達到85%、鋰和鎳為4%,在材料回收再利用的規範上將比以往嚴格。


《電池法》除了管理電池的生命週期,同時刺激歐洲的電池工業發展,以及區域性、全球性的環境保護,但也可能帶來不可預期影響,例如因法規嚴格導致創新阻礙或廠商規避的可能性。新法規將帶給電池應用廠商許多挑戰,尤其電動交通載具及動力電池製造業進入歐盟時,須制定產品開發、原材料採購及碳足跡管理等應對方案,促進綠色循環經濟,台灣也須提高電池安全性及環保標準,盡快與歐盟接軌。


參考資料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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